联系方式
1.未走完再审、检察监督、检察监督复查的案件,不接受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下案件;已走完全部诉讼申诉路径案件,因需要综合解决,付出巨大,不接受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案件;
2.全部材料请全部扫描为PDF,并按照审级、申诉阶段、时间、类别整理为不同的文件夹,统一打包后发送到540871895@qq.com;
3.请附案件基本情况简述(内容包括:“一、基本案情;二、诉讼申诉过程;三、实体上的重大性错误或根本性错误;四、对实体错误造成实质性或决定性影响的程序性错误;五、诉求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”;内容应简单清晰,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);
4.联系电话:010-59468103;联系邮箱:540871895@qq.com;推荐使用邮箱方式,我们会及时联系,电话未必有时间接,未必时时有人。



